병정부(兵政部)
征伐
1.
蘇文曰 傷生之事非一 而好色者必死 賊民之事非一 而好戰者必亡 眞名言也 昔吳夫差, 秦始皇, 秦符堅, 隋楊廣 皆以好戰而亡 漢武帝, 唐太宗 幸而免耳 且夫好色之禍 不惟死而至於亡者多矣 三代之亡 皆是物也 而齊東昏, 陳叔寶 亦以至亡 夫差, 楊廣 又兼焉者也 漢成帝, 唐明皇 幸而免耳 由此言之 好色之禍 甚於好兵 女戎之稱信矣
2.
吳子曰 不和於國 不可以出軍 不和於軍 不可以決勝 尉繚子曰 上無疑令 則眾不二聽 上無疑事 則眾不二志 未有不信其心而能得其力者也 之二人以詐力相尚 而其言如此 况仁義之將乎 是知和與信 爲固國用兵之本也
3.
孫子曰善守者藏於九地之下 善攻者動於九天之上註 藏於九地之下 喻幽而不可知也 動於九天之上 喻來而不可備也 余謂此說未瑩 按符應經曰 陽遁直符後一九天 後二九地 陰遁直符前一九天 前二九地 九天之上 利以揚兵 九地之下 利以伏藏是也 太玄經註所謂九地 屈原天問註所謂九天 與此不同
4.
淮南子曰 用兵者 必先自廟戰 主孰賢 將孰能 民孰治 蓄積孰多 士卒孰精 甲兵孰利 器備孰便 故運籌廟堂之上 而決勝千里之外 余謂此謂廟勝也 爲國者能存此言 則不待交鋒 而勝負之形立矣
5.
東閣雜記曰我太祖嘗征兀剌 見毁垣中有一人裸立掩泣曰我元朝壯元拜住也 貴國李仁復吾同年也 太祖卽解衣衣之 遂與俱來 恭愍王授判司農寺事 賜姓名韓復 按攷事撮要 我太祖擊東寧府 以元樞密副使拜住等三百餘戶還是也
6.
對馬島 舊屬新羅 不知何時爲倭奴所據 按世宗朝己亥五月 倭船三十餘艘 入寇于庇仁海州等處上欲乘虛擊之 命領議政柳廷顯爲都統使 崔閏德爲都節制使 親餞于漢江亭 發慶尚, 全羅, 忠淸等道兵船三百二十七艘 一萬七千人 齎六十五日糧 渡海至對馬豆知浦 賊皆遁逃 乃攻奪賊船一百二十九 焚賊巢二千 斬首虜幷二百餘 是役也五月二十一日出征 六月十七日發船 七月初三日引還 苟非神算不測 何以迅疾若此 亦可見祖宗朝兵力之盛矣 今國家自經壬辰變後 專力於舟師 而三道兵船 僅九十餘隻 戰具水卒又不齊整 倉卒難以取勝 可歎
7.
日本關白平秀吉 統合諸島 聲言假道入犯天朝 屢遣使求和 我國擧義斥絶之 壬辰四月 秀吉遣其將平秀家行長, 淸正, 義智等三十四 將兵二十五萬 號五十萬 渡海自釜山至平壤每一舍築壘據險 分陷八道 我國軍民䘐死者 不記其數 晉州城陷 六萬人同日殲焉 搜山剔藪 殺掠士女 罔有紀極 此開闢以來所未有之禍也 癸巳 天朝提督李如松 統率南北兵四萬餘名 攻拔平壤 以復三京 賊退屯于沿海釜山等地 丁酉賊再逞 天朝又遣提督麻貴, 董一元, 劉綎, 陳璘 統水陸兵十四萬 分四路進勦 至戊戌秀吉死 賊窮蹙卷去天朝前後發兵二十萬 帑銀數萬兩 山東糧二十萬石 以救屬國 皇恩罔極 此又前古以來所未有之事也
8.
壬辰變初 巡邊使李鎰 到尚州 不明斥候 人告賊逼 鎰怒其惑眾 斬之以徇 故賊已入境而無敢告者 鎰聞賊砲聲 始出屯城外 賊兵滿野 我軍驚潰 死者山積 鎰僅走免 時副元帥申砬駐忠州 金牧使汝岉在軍中 請把截鳥嶺 砬不從 乃背獺川而陣 賊逾嶺直擣我軍 流尸蔽江 砬亦赴水死 二人乃一時名將 而臨事齟齬如此 蓋其素不習戰故也
兵器
1.
易繫辭曰 弦木爲弧 剡木爲矢 左傳曰 桃弧棘矢 以供禦王事 蓋古者弓矢 皆用木矣 烈女傳云傳弓以燕牛之角 左思賦曰 燕弧盈庫而委勁 冀馬塡廐而駔駿註 燕角弧出幽燕地 紀昌以燕角之弧貫蝨是也 虞世南詩 冀馬樓蘭將 燕犀上谷兵 此蓋以燕牛爲燕犀也
2.
呂氏春秋曰 蚩尤作五兵 五兵者 戈戟殳酋矛夷矛也 管子曰 葛盧之山 發黃金 蚩尤以爲鎧 此兵革之始也 漢高起兵時 祭蚩尤於庭 豈以始制兵革故歟
3.
自黃帝習用干戈 以誅蚩尤 而舜有三苗之征 禹有防風之戮 嗣是以後 叛亂相尋 生民之不幸 噫其甚矣
4.
稗史言鹿性警 群居則環其角 圓圍如陣 以防人物之害 故軍中寨柵 埋樹木向外 名曰鹿角 然則軍中鹿角之制亦久矣
5.
言兵者多言車戰之利 以其欲行則行 欲止則止 謂之有脚之城 衛靑以武剛車取勝 馬隆, 哥舒翰, 馬燧 皆用此破敵 蓋內藏軍馬糧草 使敵馬不得衝 箭不得入 敵若近前 火砲齊發 奇兵繼出 乃野戰制勝之長策也
6.
砲字從石 一作礮 蓋古者用機以飛石 至元始有火砲 橫行域外 所向無當者此也 今西北二虜 不解習砲 豈非生民之福乎
7.
鳥銃出於西域 用以捕雀 而倭奴學得其制於呂宋之國 壬辰之變 始爲兵器 我國人驟見而遇之輒死 寧不駭散 倭奴雖慣戰輕進 其取勝實在於此
8.
我國火砲 始于麗末 有判事崔茂宣者學得於元焰焇匠云 先王朝 有火砲匠池壽 慶源陷城時 被擄胡中 胡人使習放而觀之 壽故令觀者聚於一邊 以火砲中殺之 胡人怒而支解 嗚呼烈哉
9.
我國戰艦 制甚宏壯 人言倭船數十 不能當我國一戰船 李舜臣爲全羅左水使 創智造船 上設板蓋 形如伏龜 謂之龜船 至壬辰 用以制勝 蓋賴於舟楫之利也 然元均代舜臣 則以百餘戰船 敗䘐無餘 舜臣代元均 則以十三戰船 摧破六百艘蔽海之賊 亦在乎將得其人而已
兵制
1.
按古者人生十六爲中 二十一爲丁 晉時以十六爲丁 故范寗上疏曰 禮十九爲長殤 以其未成人也 今以十六爲全丁 十二爲半丁 傷天理困百姓 謂宜二十爲全丁 十六爲半丁 今我國以十六爲丁 而闕軍充定有常額 故守令急於免責 以乳下黃口 冒年苟充 其傷天理困民生 不亦甚乎
2.
我國平時 中外軍額 十八萬零 戶保通計則無慮五十萬 而自經倭變 見存僅六萬 雖年年設法充定 而絶戶流亡者 尚多未充 至於京外哨軍 不下數萬 而元軍及公私賤 並入編伍 實數亦少 緩急難恃 極可寒心 是雖亂後生齒未敷 實由士族閑遊者眾 而應役之民寡故也 若非大段更張 恐無善策 爲國者宜致思焉
3.
吾東方在三國鼎立時 號爲强國 唐人謂高麗善守城 又謂攻城必取 未有如高麗者 到今兵力單弱 非但不能取於人 亦不能自守何也 唐太宗時 高惠眞以十五萬眾救高麗 以瓜分之地而軍眾如此 今三韓一統 而當國者每患無兵 嗚呼是豈理也哉
4.
前朝時 紅巾賊十四萬 氷渡鴨綠江 直擣松京 前鋒與羽報偕至 恭愍王避走安東 合諸道兵二十萬 僅得平定云 可見衰麗兵力 猶勝於今日也 在平時 嶺南軍兵十餘萬 而壬辰變初 余以防禦使從事官 赴嶺南 則軍兵潰散 無一人至者 招募累日 只得數百步卒而已 况今國力 又非壬辰之比 二十萬兵 倉卒何從辦出 可爲寒心
5.
養兵 以養民爲本 不養民而能養兵者 未之有也 我國之兵 不爲預養 而倉卒調用 遇敵崩潰 勢所必至 雖使韓白爲將 亦無奈何 壬辰之已事可鑑 今內而訓鍊都監 外而諸道列邑 設砲殺束伍之制 視往時 軍容稍若可觀 而民力已竭 倒懸日甚 旣失休養生息之方 恐無緩急效用之實 任事者盍亦思其本乎
6.
咸鏡北道士馬精强 甲於東方 而自亂後 生齒日耗 土兵凋損 重以近歲癘疫 死者殆且數萬 比平時 存者不滿十分之一 且本道武士 終身苦戍 不得登仕於朝 以故不樂赴擧 絶無控弦之人 古語曰 徵兵滿萬 不如召募數千 土兵如此 緩急何恃 可爲寒心
7.
按周時擧僞烽 漢時烽火通於甘泉宮 漢書音義曰 邊方寇至 卽燃火擧之以相告曰烽火 晝則積薪燔之 望其烟曰燧 蓋漢以上則寇至 乃擧烽矣 唐書曰 鎭戍烽候 率相去三十里 有一炬二炬三炬四炬者 每日初夜擧一炬 謂之平安火 餘則隨寇多少爲差云 我國烽燧之法 蓋用唐制耳
寇賊
1.
高麗高宗時 蒙兵連歲來侵 虜男女二十餘萬 殺戮不可勝計 王遷都江華 諸道郡縣 皆入保山城海島云 是時生民之禍亦極矣 今山城遺址在處有之 豈其時所創歟
2.
中朝人許儀後 被擄在日本 壬辰年前 知倭奴將入寇 密報于天朝 其言日本用兵之事曰 多張旗幟 以壓敵氣 一兵十旗者有之 異粧服色 以驚敵心 牛頭鬼面者有之 勝則長駈不顧 敗則喪膽亂奔 長於陸戰 唯知亂殺 短於水戰 不識火攻 假和詐降 以敗敵國 善築城圍 以陷敵城 最懼急攻 惟善緩戰 急則措手不及 緩則從容養威 其船隻又最不便 廣面尖底 難人搖 甚易攻也 以已驗者觀之 此言皆是 壬辰以後 我國舟師 能用少擊眾 所向皆捷 以此故也
3.
壬辰倭賊 初入都城 計誘愚民 不殺戮之 故近京避亂之民 相率投入 殆滿城矣 翌年癸巳 天兵攻拔平壤 進逼京城 倭賊發憤 乘夜焚蕩 盡屠城內居人 百無一脫 乃正月二十四日也 每年是日 陰曀愁慘 蓋怨氣使然耳
4.
壬辰倭變 出於倉卒 而我國地方褊狹 殆無乾淨處 唯湖南一道 湖西右道獨全 士女多歸之 且倭賊以我國人爲嚮導 故無遠不到 所謂幽險之處則避亂人爭相投集 彌滿山谷 反爲賊招 騈死者不知紀極 至於咸鏡北道 地勢如甁項 一入而不得出 其免於鋒刃者甚罕 反不如在平地 隨賊去向東西奔避之爲愈也
5.
我國州郡 於壬辰變初 或力屈被陷 或奔潰不守則有之矣 無一人降附于賊者 唯會寧土兵鞠景仁 叛據府城 執二王子及宰臣金貴榮, 黃廷彧, 北兵使韓克誠, 會寧府使李瑛等數十人 迎欵于賊 賊以景仁守會寧 鞠世弼守鏡城 退據吉州 評事鄭文孚等 起兵討景仁等誅之 又甲山人殺南兵使李渾 送首于賊 以爲嚮導 至癸巳 朝廷遣府使林恂 以討捕斬叛者二十餘人然後始定 可見北道人心之强悍難馭也
6.
姜沆聞見錄曰 丁酉倭賊再逞時 平秀吉令諸倭割鼻以代首級 故倭卒遇我國人 輒殺而割鼻 沈鹽送于秀吉 秀吉閱視後悉藏于其國北郊大佛寺傍 作一丘陵 以威示國人云 血肉之慘 擧此可知 而是時我國之人 無鼻而得生者亦多矣
民戶
1.
夫民 愚而不可詐也 賤而不可勝也 人主得之則爲天子 失之則爲匹夫 故曰民者 君之天也
2.
唐虞時 民口千三百三十三萬零 周成王時 民口千三百七十一萬零 漢平帝時 民戶千三百二十三萬零 口五千九百一十九萬零 光武時 戶四百二十七萬零 口二千一百萬零 桓帝時 戶二千六百七萬零 口五千六百四十八萬零 唐天寶時 戶九百六萬零 口五千二百八十八萬零 今皇明萬曆中 天下戶一千五百餘萬 口六千五百餘萬 亦盛矣
3.
漢法 里有里魁 民有什伍 善惡以告註 里魁掌一里百家 什主十家 伍主五家 以相檢察民之善惡 以告監官 可謂詳且備矣 按太公陰符云爲君守成 爲吏守職 爲民守事 各居其道則國治 國治則都治 都治則里治 里治則家治 家治則善惡分明 善惡分明則國無事 此蓋三代之法也 我國亦有什伍之制而不能修擧 可歎
4.
洪武初 置戶帖 書各戶之鄕貫名歲 以字號爲勘合 用半印頒諸郡 以帖給民 令有司比對 有不同者 卽發充軍官 隱瞞者斬 又創賦役黃冊 其制詳且備矣 我國則法禁解弛 戶籍尤爲虛簿 不知其實數 可歎
5.
高句麗之亡 李勣以王臧及大臣等二十餘萬還京師 又移三萬八千三百戶於江淮之南及京西諸州云 是時東民之移入中國者殆半矣
6.
世傳開城府城內民戶 前朝時十三萬 而遷都後僅八千餘戶 今漢都平時戶八萬 不及開都之盛 而亂後死亡殆盡 至今二十許年 未滿數萬戶 生聚之難如此
芝峯類說卷三終
'문집 > 지봉유설' 카테고리의 다른 글
지봉유설 - 유도부 전문 (0) | 2022.06.07 |
---|---|
지봉유설 - 관직부 전문 (0) | 2022.06.07 |
지봉유설 - 군도부 전문 (0) | 2022.06.07 |
지봉유설 - 제국부 전문 (0) | 2022.06.07 |
지봉유설 - 지리부 전문 (0) | 2022.0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