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예문유취, 봉작부 - 총재봉작(總載封爵) 본문

어휘놀이터/어휘사전

예문유취, 봉작부 - 총재봉작(總載封爵)

건방진방랑자 2020. 6. 21.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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봉작부(封爵部)

總載封爵 親戚封 功臣封 遜讓封 外戚封 婦人封 尊賢繼絶封

 

 

총재봉작(總載封爵)

 

周官曰: 王畿 其外方五百里 曰侯服 又其外方五百里 曰甸服 又其外方五百里 曰男服 又其外方五百里 曰采服 又其外方五百里 曰衛服 又其外方五百里 曰蠻服 又其外方五百里 曰夷服 又其外方五百里 曰鎭服 又其外方五百里 曰蕃服

呂氏春秋曰: 太公望封於齊 周公旦封於魯 二君者甚相善也 相謂曰: 何以治國 太公望曰: 尊賢上功 周公曰: 親親上恩 太公曰: 魯自此削矣 周公曰: 魯雖削 有齊者亦必非呂氏也 其後齊日以大 至於霸 二十四世而田氏有齊國 魯日以削 至於僅 四十四世亡

史記曰: 殷以前尙矣 周封五等 公侯伯子男 然封伯禽康叔於魯衛 地各四百 親親之義 褒有德也 太公兼五侯地 尊勤勞也 武王成康 所封數百 而同姓五十 地土太平御覽一百九十八作上 不過百里 下三十 以輔衛王室

又曰: 騶忌見威王 王說之 三月而受相印 淳于髡見之曰: 善說 旣有愚志 願陳諸前 髡說畢 趨出 至門而面其僕曰: 是人者 吾語之徵太平御覽一百九十八作微 言五 其應我若響之應聲 是必封不久矣

漢書曰: 李廣與望氣王朔語曰: 漢擊匈奴 廣未嘗不在其中 而諸妄校尉已下 材能不及中人 以軍功取侯者數十人 廣不爲後人 然終無尺寸功以得封邑者 何也 豈吾相不當侯耶 朔曰: 將軍自念 豈嘗有所恨者乎 廣曰: 吾爲隴西太守 羌嘗反 吾誘降八百餘人 詐而同日殺之 至今恨獨此爾 朔曰: 禍莫大殺已降 此乃將軍所以不得侯也

漢雜事曰: 天子太社 以五色爲壇 封諸侯者 取其土 苴以白茅 授之 各以所封方之色 以立社於其國 故謂之受茅土 漢興 唯皇子封爲王者得茅土 其他臣 以戶賦租入爲節 不受茅土 不立社

東觀漢記曰: 上封功臣 皆爲列侯 大國四縣 原訛絲 據馮校本改 餘各有差 博士丁恭等議 古帝王封諸侯 不過百里 故利以建侯 取法於雷 上曰: 古之亡國 皆以無道 未嘗封功臣地多而滅者也 乃遣謁者 卽授印綬

又曰: 馮勤使典諸侯封事 勤差量功次輕重 國土遠近 地勢豐王 不相踰越 莫不猒服焉 自是封爵之制 非勤不定

白虎通曰: 受命之王 致太平之美 群臣上下之功 故盡封之 及中興征伐 大功皆封 盛德之士亦封之 以德封者 必試之爲附庸 三年有功 因而封之五十里 元士有功者 亦爲附庸也 其位大夫有功 成封五十里 卿成封七十里 公成封百里

又曰: 王者卽位 先封賢者 憂民之急也 故列土分疆 非爲諸侯 張官設府 非爲卿大夫 皆爲民也

鹽鐵論曰: 昔太公封營丘之墟 辟草萊而居焉 地薄人少 於是通利末之道 極女工之功 是以鄰國交於齊 財畜貨殖 世爲彊國 管仲相桓公 襲先君業 輕重之變 南服彊楚 而霸諸侯 袁子曰: 今有卿相之才 居三公之位 修其治政 以寧國家 未必封侯也 今軍政之法 斬一牙門將者封侯 夫斬一將之功 孰與安寧天下者乎 夫斬一將之功者封侯 失封賞之意也

相書曰: 天中容半印 封侯

又曰: 天中正舀如刀者 封侯

周易曰: 我有好爵 吾與爾靡之

左傳曰: 齊莊公爲勇爵 殖倬郭最欲與焉 州綽曰: 東閭之役 臣左驂迫 還於門中 識其枚數 其可以與乎 公曰: 子爲晉君也 對曰: 臣爲隷新

管子曰: 爵不尊 祿不重者 不與圖難犯危 以其道爲未可以求之也 是故先王制軒冕 足以著貴賤 不求其美 設爵祿 足以守其服 不求其親 使君子食於道 小人食於力

孟子曰: 有天爵 有人爵 仁義忠信 樂善不倦 此天爵也 公卿大夫 此人爵也 古之人 脩其天爵 而人爵從之 脩其天爵 以要人爵 旣得人爵 而棄其天爵 則惑之甚者也

商君書曰: 明主之所貴唯爵 爵賞不榮 其民不急 列爵不顯 則民不事 爵易得 則民不貴祿 賞不道 則民不以死爭位也

又曰: 凡人主之所以勸民者 官爵也 國之所以興者 農戰也 今民求官爵 皆不農戰 而以功言虛道 此謂勞民者 其國必削

周官禮曰: 諸公之地 封疆方五百里 其食者半

又曰: 公執桓圭

又曰: 諸侯之地 封疆方四百里 其食者三之一

又曰: 諸侯諸伯七命 其國家宮室 車旗衣服禮儀 皆以七爲節

又曰: 侯用信圭

又曰: 諸伯之地 封疆方三百里 其食者四之一

又曰: 伯用躬圭

又曰: 諸子之地 封疆方二百里 其食者四之一

又曰: 子男五命 其國家宮室 車旌衣服禮儀 皆以五爲節

又曰: 子執穀璧

又曰: 諸男之地 封疆方百里 其食者四之一

又曰: 男執蒲璧

百官表注曰: 五等諸公 周官 金章朱綬 朱質四采玄文 織百四十首 廣尺四寸 長一丈六尺 朝服 進賢三梁冠 官品第二 地方七十五里 位視三公班次 邑三千八百戶 國秩絹千八百匹 妾六人 車前司馬十四人 旅賁五十人

又曰: 縣侯 漢官也 自縣侯而下 通號列侯 金章紫綬 朝服 進賢三梁冠 官品第三 光武中興論功 封大功臣吳漢鄧禹各四縣 賈復朱浮三縣 耿弇等二十九人 句有脫文

又 縣侯有家丞庶子之官 列侯皆亦如之

漢官解詁曰: 列侯 金印紫綬 以賞其有功 功大者食縣邑 小者食鄕亭 得臣其所食吏民 本爲徹侯 避武帝諱曰通侯 舊時文書 或爵通侯是也 後更曰列侯 今俗人或都言諸侯 乃王爾 非此也 列侯歸國 不受茅土 不立宮室 各隨貧富

環濟要略曰: 爵有五等 公者無人疑當作ㄙ 也 故文比么疑當作北ㄙ 爲公

又曰: 伯 把也 持政事也

又曰: 子猶孶孶 恤下之稱也

又曰: 男 任也 任治事 受王命爲君也

周書曰: 能移於衆 與百姓同 謂之公

又曰: 能樹名生物 與天道俱 謂之侯

謚法曰: 執應八方曰侯

孝經援神契曰: 侯候也 所以守蕃也

梁任昉初封諸功臣詔曰: 草昧權輿 事深締構 康俗成務 義在庇民 自非群才並軌 文武宣翼 將何以啓茲景祚 弘此帝圖 或運籌帷帳 經啓王業 或攻城略野 殉義忘生 或股心爪牙 折衝禦侮 忠勤茂德 夷險一致 並宜建國開宇 蕃屛王室 山河之誓 永永無窮

後魏王粲爵論曰: 依律有奪爵之法 此謂古者爵行之時 民賜爵則喜 奪爵則懼 故可以奪賜而法也 今爵事廢矣 民不知爵者何也 奪之民亦不懼 賜之民亦不喜 是空設文書而無用也 今誠循爵 則上下不失實 而功勞者勸 得古之道 合漢之法 以貨財爲賞者 不可供 以復除爲賞者 租稅損減 以爵爲賞者 民勸而費省者 故古人重爵也

晉陸機五等論曰: 五等之制 始於黃唐 郡縣之治 創自秦漢 得失成敗 備在典謨 是以其詳可得而言 夫先王知帝業至重 天下至廣 廣不可以偏制 重不可以獨任 任重必於借力 制廣終乎因人 於是乎立其封疆之典 財其親疏之宜 使萬國相維 以成盤石之固 宗庶雜居 而定維城之業 知其爲人不如厚己 利物不如圖身 安上在於悅下 爲己在乎利人 是以分天下以厚樂 而己得與之同憂 饗天下以豐利 而我得與之共害 故諸侯享食土之實 萬國受世及之祚 夫然 則南面之君 各務其治 世治足以敦風 道衰足以禦暴 故彊毅之國 不能擅一時之勢 雄俊之民 無所寄霸王之志 降及亡秦 棄道任術 懲周之失 自矜其得 尋斧始於所庇 制國昧於弱下 國慶獨饗其利 主憂莫與共害 雖速亡趣亂 不必一道 顚沛之釁 實由孤立 是蓋思五等之小怨 忘經國之大德 知陵夷之可患 闇土崩之爲痛 漢矯秦枉 大啓侯王 境土逾溢 不遵舊典 是以諸侯阻其國家之富 憑其士民之力 勢足者反疾 土狹者逆遲 六臣犯其弱綱 七子衝其漏網 皇祖夷於黥徒 西京疾於東帝 是蓋過正之災 而非建侯之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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