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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明太師張居正 在閣十六年 以專擅得罪於一時 以不奔喪得罪於士論 然其自言曰 僕不難破家沈族 以徇公家之務 而一時士大夫 乃不爲分謗任怨 以圖共濟 又曰 旣已忘家殉國 遑恤其他 雖機穽滿前 眾鏃攅體 不足畏也 又曰 吾平生學在師心 不但一時之毁譽有所不顧 雖萬世之是非 亦所不計 余謂張之作相事業 未知如何 而大抵凡人自信如此 方有所建立耳
4. 龐籍爲郡掾 夏竦視之曰 異日當爲貧宰相 龐曰 宰相豈得貧乎 竦曰 一等人中貧爾 後龐退老 有詩曰田園貧宰相 圖史富書生 此韓昌黎所謂貴而能貧者也
3. 唐張弘靖三世秉鈞 楊巨源有詩云伊陟無聞祖韋賢 不到孫時以爲善 今權吉川盼之先祖陽村近,贊成踶,議政擥三世貴顯 故余甞次其壁上韻曰 一時富貴公侯伯 三世文衡祖子孫 亦記實也
2. 按小說曰 宰相自唐以來 謂之禮絶 百僚見者 無長幼皆拜 宰相平立少垂手扶之 送客未甞下階 客坐稍久 則吏從傍喝相公尊重 客踧踖起退 及富鄭公爲相 雖微官布衣 謁見皆與抗禮 送之及門 視其上馬乃還 自是群公頗效之云 觀此則今相臣接人之禮 蓋用唐法耳
1. 古人曰 不謨之相 不材之將 其尸利也 倍乎商賈 芝峯子曰噫 有國者使相與將尸利而已 則危孰甚焉
8. 近世承旨最少者朴東亮年二十五 以扈從勞 自正郞超拜同副承旨 尹暉年三十 以司諫陞同副承旨 先王朝甲午歲 都承旨張雲翼年三十四 左承旨吳億齡年四十三 右承旨具宬年三十七 左副承旨姜燦年三十八 同副承旨鄭光績年四十四 余亦忝右副承旨 年三十二 時謂政院爲滿座靑春云
7. 平時初入仕 必愼擇除授 故吏蔭之外 有六條具備孝子里選先賢子孫擢用之規 近來此規盡廢 注擬之際 惟視勢力之高下 不問人器之稱否 公道幾乎熄滅矣
6. 柳眉巖希春 海南人 博學强記 先王朝 久任副提學 不許遷動 後陞資憲 在前正二品 無降授副學之例 上曰 柳某可合 雖無古例 可除之 後金睟亦以資憲 特拜副提學 用此例也
5. 明廟朝 申光漢爲判中樞府事 相臣沈連源,尚震啓 以申光漢立朝最久 年高有學 而久在從一品 請陞秩除領經筵 資其勸講 於是特陞正一品 今則時任議政外 雖原任大臣 不得兼帶領經筵 固非舊制也
4. 高麗時 頒政有定式 十二月爲大政 六月爲權務政 過此則雖有缺 未甞差授 至崔忠獻專國 始變舊制 有政房之稱 本朝則一年兩都目外 隨闕隨差 或至逐日爲政 與古異矣 聞中朝每月二十三日 吏部會選 其餘則唯大段除拜會推而已
3. 吾學編曰 宣德初 內閣謂用人之柄 不宜專在吏部 令三品以上京官 薦用方面風憲郡守 人多嗜進覓薦 至行金錢相請云云 今國家監兵水使及關防守令 皆令備邊司薦擬 一官之窠 所薦者多 或至二三十人 以致奔競成風 銀銅有臭 天下之弊一也 可爲寒心
2. 五代時 王進以善步 官至節度使 歐陽子曰 名器之用 隨世而輕重 世治則君子居之而重 世亂則小人得而易輕 余謂君子小人 常相上下 小人在上則君子在下 名器一輕則朝廷遂卑而國不國矣 古之賢人君子 裂裳裹足 長往不返者 爲是故也
1. 侯鯖錄曰 五代權臣執政 公然交賂 科第差除 各有等差 故當時語云及第不必讀書 作官何須事業 噫古亦然矣 今爲甚焉
23. 國初以來功臣 有太祖朝開國,恭靖朝定社,太宗朝佐命,魯山時靖難,世祖朝佐翼敵愾,睿宗朝翊戴,成宗朝佐理,中宗朝靖國定難 凡十起功臣 宣祖朝 有光國,平難,扈聖,宣武,靖難五起功臣 而扈聖參勳者 至八十六人 醫官譯官內侍暬御並得參 前所未有也
22. 我國備邊司之設 始於明廟朝乙卯年 而今則軍國重事 一皆委之 且訓鍊都監 自宣祖朝甲午年創設 敎習砲槍等技 今則事權漸重 爲一大衙門 主兵之官 只管軍簿 奉行文書而已
21. 法典內 諸道驛丞 以書吏積仕勤苦者差遣 而金安老爲吏曹判書時 改驛丞爲察訪 盡以門蔭子弟除授 由此吏員之職 唯渡丞而已 非法典本意也
20. 內禁衛司僕羽林衛 是謂禁軍 如漢之材官蹶張 唐之虎賁彍騎是已 前朝時 簡選有風彩者入侍 而以識理者爲最 勇敢者次之 本朝之法 騎曹郞官 完議可否 觀其門地 准其身長 試其武藝 故爲禁軍者 皆赳赳壯勇之士 自亂後 軍功納粟 庶賤雜類 無不除授 不問門地才藝文如何 苟充其數 冗雜甚矣
19. 國初以來官制 正二品牧使則曰領牧使 從二品則曰判牧使 通政則曰行牧使 自大典頒降後 凡階高職卑者稱行 階卑職高者稱守 故從二品以上 不復稱領判 總稱行牧使云
18. 平時通政以上官甚少 正二品以上 不過十餘員 僅備實職而已 自十許年來 爵賞多岐 至於超越階級者有之 正從一品 幾五十員 從二品以上 二百餘員 通政則不啻倍之 軍功納粟 醫譯宦官雜類 亦有官至一二品者 名器漸輕 人視之不甚貴重 爲宰相者 亦或不能自重 其於世道 何如也
17. 從二品以上 謂之宰相 朝廷待以優禮 在前非有才望功德 罕得至焉 先王朝 金公繼輝 博學能文 負一時重望 而官至參判 孫公軾 別無履歷聲稱 而驟陞嘉善 金公謂人曰 孫軾亦嘉善 吾亦嘉善 聞者大笑 蓋金公非媢疾者 乃慨歎之言也
16. 玉堂官例兼知製敎 謂之內知製敎 以他官兼者 謂之外知製敎 凡時急敎書 必命玉堂官爲之 先王朝 有洪某在玉堂 文拙不能撰進 卽辭遞而去 蓋畏公議故也
15. 西北兩界方伯挈眷 限二周年交替 其來已久 而頃年朝議以下三道依兩界例 忠淸監司兼公州牧使 全羅監司兼全州府尹 慶尚監司兼大丘府使 各於本處設營 使之率眷久任 未幾用言者罷之 我國凡事不能耐久如此 今有還設之議而迄未施行 然要在擇人而已
14. 中朝官制 五品以上爲大夫 故得推恩三世 我國唯從二品以上實職者 得贈先代 至宣祖大王初年 大臣建議 朝臣之追贈者 許推恩所後父母 而不得幷贈其所生父母 遂爲成例 蓋出於重宗統之意云
13. 陸放翁言館職常苦俸薄 而吏人食錢甚厚 時有省官不如省吏之語 今槐院寫字官 食三品祿 又受月料及丘史價 合計祿俸 與大臣相等 制政之不均 蓋自古如此
12. 法典 禮曹四館 以文官除授 而玩易齋姜碩德 不由科第以進 而爲大司成及知禮曹事 蓋祖宗朝爲官擇人故如此 而自大典頒降後 無此例矣
11. 在前凡官 必計朔陞遷 如銓曹郞官 非滿三十朔 則不得遷轉例也 按佔畢齋集曰 鄭錫堅 自吏曹佐郞陞持平 諫院啓以銓郞未箇滿而陞遷不可 降爲刑曹佐郞 先王朝 唐興府院君洪進 由六品二十餘朔 拜獻納 猶以驟陞引嫌 近來銓郞及言官 或逐月陞遷 登第未五年 超堂上 未十年 致宰相者有之 至於五六品守令 以微勞蠟堂階者比比 官爵如土 末流濫觴 日滋月甚 識者之心寒矣
10. 三載考績 古之道也 商周以上無論已 漢時爲官者長子孫病三月乃免 其久任責成之意可見 而數易之弊 莫甚於今日 朝拜夕遷 超越無漸 呈病卽遞 不待准朔 視官爵如傳舍 此弊不革 則雖使賢且才者 布列庶位 何暇治其職察其任乎 聞世宗大王 知人善任 才大位卑則不次擢用 人器相稱則十年不遷 此今日所當法者也
9. 宋時 樞密院顓兵政 與中書稱兩府 皆搢紳大夫爲之 我國中樞府 乃宰臣置散之地 卽宋之樞密使也 其位任亦尊矣 今則醫譯微賤之輩 皆以賞職除授 宰臣罕得爲之 名器屑越甚矣
8. 前朝時 密直司或稱中樞院 卽今之承政院 置知奏事一人 左右承宣各一人 左右副承宣各一人 堂後官二人 知奏事或稱知申事 卽今之都承旨 承宣或稱代言 卽今之承旨 堂後卽今之注書也 吏屬則置別駕,主事令,史記官,通引幷三十六人 今吏輩稱別駕以此
7. 張天師 乃張良子孫 張道陵以來 世以符牒祈醮爲事 自宋元 授職號天師 皇明初 改號眞人 秩正二品 與孔子世衍聖公相等 而班次在衍聖公之右 以中朝而尊道重於尊聖何也
6. 自魏晉至梁陳 授官有板 長一尺二寸 厚一寸闊七寸 授官之辭 在於板上 爲鵠頭書 按綱目 劉宋時以軍功除官者眾 板不能供 始用黃紙 板與版同 今謂仕籍爲仕版 蓋以此也
5. 古者有分土 無分民 故自天子以至諸侯 皆以里數多少爲差 逮漢時 始分其民 以戶口多少分封 於是有千戶侯萬戶侯之目 至于唐宋 又有實封眞食之稱 則與古制異矣
4. 執金吾 漢軍衛官名 卽皇明之錦衣衛也 史記註 吾 禦也 言常執金革 以禦非常 或曰 金吾 杖也 璘爲之 金塗兩末 或曰 金吾 鳥名 執此鳥之象 故以名官 又稗史曰 金吾 人首魚尾 有兩翼 性通靈不睡 故用巡警 此說本出山海經及博物志 未知孰是
3. 太子洗馬 官名 按洗 先也 天子出則有先驅 太子出則有先馬 言騎而爲太子儀衛之先 荀子曰 天子乘大輅 諸侯挾輿先馬註 先馬 導馬也
2. 湯置二相 伊尹爲右相 仲虺爲左相 漢以周勃爲右丞相 陳平爲左丞相 韻會曰左 佐也 右手之佐也 人道尚右 蓋漢以前 以右爲尊 故謂降秩爲左遷 高位爲右職 如曰朝廷無出其右是也 後世官制 乃先左而後右 未知所以也
1. 按虞書秩宗 周禮宗伯 秦之奉常 漢之太常 一也 至梁始加卿字 後世謂禮部尚書爲大宗伯 與太常岐而二矣